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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 发表于 2012-4-15 14:24:49
回复 丝丝不烦 的帖子
我是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我要求也是很简单,并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只不过希望 ...
本人说两句看法,呵呵:
首先铁面兄已经发了两贴,不少口水,就算现在吃亏,可能未必算是哑巴亏了,呵呵,这个词请不要再用。
我猜测铁面兄最有可能的情况:并非之前没有发现,就图片来看,真的很明显,只是有可能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修补过的,所以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说出来。实在不至于3个月都发现不了。
正常人喜欢壶不喜欢瑕疵,尤其是在不确定下次的实质的情况下,通常会考虑再三,难做权衡。
之所以现在铁面兄又开第二贴来讨论此事,主要有两个原因:1、当时拍价的确不低,2800,及时后来因跳沙减去500,还是合乎本来的价值有出入。2、有朋友明确的指出该壶瑕疵处确系修补
归根到底,我还是比较支持各位版主的合议意见,因为此案时间长达3个月,的确已经比正常的3~7日鉴赏期长出太多,引人无数遐想,即便是卖方真的有明知不报的嫌疑,也没有理由再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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