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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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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投诉专区】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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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联盟改良。
蜘蛛 发表于 2010-5-8 23:51



感谢蜘蛛大人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联盟会越办越好!
alexshi8 发表于 2010-5-8 23:54



谢谢施兄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再好的规矩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只要是抱着支持联盟,为联盟着想之心,大家协力,联盟就一定会越走越好
石上清泉 发表于 2010-5-8 23:58



感谢清泉兄。我知道联盟的会员们,绝大多数还是非常支持联盟的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基本完善,就等常委出台了。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0-5-9 00:03



荷塘大人,有啥尽管提出哦。反正时间尚早的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建议:
出现交易纠纷后,由当值版主限期涉及纠纷各方阐述事实、提供证据,限期期满后锁帖。
在期限内不回复或不提供相关证据的,管理团队将根据投诉方陈述进行处理。
处理公告代表联盟管理团队意见,公告后交 ...
司马茶 发表于 2010-5-10 17:01



谢大司马,已经编辑进入楼顶的规定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在版规中明确对买家指出,为避免买卖双方的潜在风险,除交易版外,其它版不提倡交易行为。如买家在其它版看到东西,短信询价并且卖家也告之价格后,应该让卖家将壶发到交易版并明确指出已有联盟买家有购买意 ...
陶陶然 发表于 2010-5-11 00:04



已经纳入第12条,感谢陶淘宝
22#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们
23#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刷新一下
2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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