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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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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版主非撤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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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9-29 00:0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投诉理由太牵强了,根本看不懂要表达什么。。。。。。
32#
发表于 2016-9-29 00:0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兄的投诉
核心问题在第二条

其他对于涉事版主的意见
似乎都由询价未得答复而来

实话说
我个人也有店铺
难免有答复解释不及时的时候
有时候微信也不及时
和个稀泥的话,似乎犯不上到撤换级别

楼主投诉的这个问题,与售卖货不对版的行为有本质不同
就我个人交往了解
桃林的为人是没有问题的!

33#
发表于 2016-9-29 0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壶的那部分没毛病 去看看淘宝的规定 和现在新的电商的法规 你要保证你卖的每件东西的说明准确无误,不会错误的诱导消费者 如果按照发帖人所说的话 确实有误导之嫌疑
34#
发表于 2016-9-29 00:0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消消气,买家呢不能当自己是上帝,卖家呢也不能店大欺客,换位思考一下,平等相处,冷静一下
35#
发表于 2016-9-29 0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喝茶玩壶心静无为,小事情不必如此,相互理解一下
36#
发表于 2016-9-29 00: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潜水这么长时间,怎么问不到价格就这么沉不住气啦?!
桃林在厂版有理有据点评帖子,作为版主尽心尽职,有目共睹!
37#
发表于 2016-9-29 00: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桃林茶社的网名就叫桃林茶社。
38#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00: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9#
发表于 2016-9-29 00: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林子真大啊!买家想咋咋地!卖家爱咋咋地!这唱啥戏?
40#
发表于 2016-9-29 00: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9 00:07
对不起,您也是版主,说话更应该小心,我是对事不对人。

版主也是常人,兄是要束缚别人的言论自由或是针对于版主身份?
41#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00: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2#
发表于 2016-9-29 00:12 | 只看该作者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9 00:07
对不起,您也是版主,说话更应该小心,我是对事不对人。


在这里投诉
是由事及人
事是人做的
但是买家在投诉时,已然提出撤换版主职务的标题
你是对事不对人?
如果你投诉的版主卖家对你有实质利益侵害
联盟自然会有公道。

请冷静!和为贵!

43#
发表于 2016-9-29 00:14 | 只看该作者
不爱评论的我说上一句:
已转的壶再询价不作报价回复,这是规矩!!!
4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00: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5#
发表于 2016-9-29 00:15 | 只看该作者
联盟也好久没出过这么搞笑的事情了,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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