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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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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版主非撤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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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6-9-29 09:22 | 只看该作者
大梦初觉 发表于 2016-9-29 08:22
很小的事,除非另有它意。

认同
107#
发表于 2016-9-29 09:2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不是太纠结了,商品交易,愿买愿卖,又不是拍卖,留着钱比什么都好!
108#
发表于 2016-9-29 09:24 | 只看该作者
听起来楼主似乎有强买之嫌啊
109#
发表于 2016-9-29 09: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弄个惊悚的标题,满口的规矩和仁义道德,屁大个事就上纲上线,你现实中也这样吗?有本事把这幅做派用在你身边的同事朋友领导父母身上,看看有没有人抽你!

你愤怒了吗?疼了吗?将心比心吧,都是肉体凡胎,别在网上充圣人了
110#
发表于 2016-9-29 09:30 | 只看该作者
大林 发表于 2016-9-29 09:22
是弟想多了么 , , , ,

小事一桩鬧得沸沸扬扬 , 弟怎觉您是自找苦吃

大林兄早啊

点评

向酋长大人请午安 , 大家一切安好  发表于 2016-9-29 13:44
111#
发表于 2016-9-29 0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醉了,联盟发展至今盟主不容易,版主也不容易,还忘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尊重
112#
发表于 2016-9-29 0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杯茶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杯。
113#
发表于 2016-9-29 09: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司马茶 发表于 2016-9-29 01:06
因为工作繁忙,已辞职离开很久。繁忙的原因,有一条就是舆 情应对,说白了就是面对各种网络喷子。
在此之 ...

哈哈 好少见到您上来哦
114#
发表于 2016-9-29 09:43 | 只看该作者
唉~只能说心眼太小
115#
发表于 2016-9-29 0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波无理取闹,再次刷新三观
116#
发表于 2016-9-29 09:45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主,联盟规定网名和店铺名不能一致吗?联盟有规定保留中的壶最长多长时间内一定要标注吗?联盟有规定多长时间内必须回复价格吗?
117#
发表于 2016-9-29 09:58 | 只看该作者
单从帖子中了解这个事,我个人感觉双方都有不当之处,卖家态度的问题,买家上纲上线的问题。作为金牌卖家,肯定在个个方面都区别于普通卖家,比如壶的质量,服务的要求和态度啊,就这件事卖家事后要应该多诚恳的沟通,切忌店大欺客,爱理不理的;买家也别抓住小辫子就不放,虽然我遇到这种事情也会郁闷,但换位思考一下,体谅他人宽待他人,玩壶主要是心情愉悦,何必搞得自己火冒三丈呢,不值得啊。
118#
发表于 2016-9-29 10:0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半天忍不住也说一句:人家版主都是义务在做的。我也同桃林买过壶,感觉是很爽快的一个人。第一次买壶,报过地址后未等打款就直接寄过来了。楼主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这个标题是不是有点过了?
119#
发表于 2016-9-29 10:03 | 只看该作者
壶途难 发表于 2016-9-28 23:38
我叫壶途难,我承认我错了,我的店铺也叫壶途难杂货铺……

你改名叫老苏文玩吧
120#
发表于 2016-9-29 10:06 | 只看该作者
玩早期壶是这样的啦,不是信手拈来就有的。桃版的专业和商誉都非一日之功,拥有我们众多拥趸,与商与礼都是典范。祝楼主再续壶缘,小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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