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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博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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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联盟会员prince (请勿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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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11-28 16:59 | 只看该作者
风清扬 发表于 2013-11-28 15:06
prince 我买贵重物品,包括紫砂,都是亲自验货,或者嘱咐家人验货。您怎么能肯定就是在路上出的问题?  发 ...


我不是职业卖家,也不靠此为生,我认为在这件事情里面我做的事符合道理和规定。您的意思他没有验货,难道要我替他验?他时间不充裕,也怪我没有给他放假?他在帖子里面对我人身攻击,曝光我信息,我还得谢谢他给我做宣传?都是成年人,要有能力对自己做的事情承担后果。 您的意思是不是在联盟买一件东西,不管什么东西,签收后快递员走后坏了,卖家就得负全责?全额赔偿并道歉?最后我也奉劝你,不管是淘宝,还是某些混蛋论坛,还是我们联盟,都逃不过一个理字。
47#
发表于 2013-11-28 17:40 | 只看该作者
prince 发表于 2013-11-28 16:59
我不是职业卖家,也不靠此为生,我认为在这件事情里面我做的事符合道理和规定。您的意思他没有验货,难 ...

首先:我也对买家在没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就胡乱曝光你的信息,甚至乱扣帽子,并进行攻击表示气愤,不管交易发生了什么变化,不应如此草率,他的这种表现视为不成熟,所以以致后来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
其次:作为局外人,我对你的包装(尤其相对于是铁壶,紫砂一类的东西)表示不赞同,包装要厚,就像乔帮主说的那样,装完了从楼上扔下来,也摔不坏才行,不能因为不赚钱或者赚的不多,就草草包装,尤其是选择顺丰以外的物流!PS:为何选顺丰?因为顺丰快,路上的时间越短,物品的完好性就相对越高!再有顺丰从业人员相对素质高一些,对所运的物品相对客气。
第三:兄既然是以玩养玩,卖些东西,就不要说自己是不是职业卖家,这和是否职业卖家没有任何关系,出了问题就要积极的解决问题,或者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能因为他出言不逊或者随意曝光你的信息就改变了解决问题的态度,该他担的责任,他来承担,该兄你要付的责任,你也要扛起来,这才是一个好卖家的表现!
第四:您的原话:您的意思是不是在联盟买一件东西,不管什么东西,签收后快递员走后坏了,卖家就得负全责?全额赔偿并道歉?最后我也奉劝你,不管是淘宝,还是某些混蛋论坛,还是我们联盟,都逃不过一个理字。诚如您所说:不管走到哪也抬不过一个理字,那么他没有亲自签收或者当面拆封就没理了吗?表面上说,还真是你有理,但是你仔细想想,你还那么有理吗?
作为卖家有义务把货品安全的送到买家手里,直到他确认收货,你的这一次交易才算圆满完成。甚至好的卖家,还会对售后的一些细节作了解,以及买家对物品的反应,当然这些你是做不到了,(如你所说,你不是职业卖家)
第五:我说这些仅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那个买家,只是我作为局外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如有对你的误解请见谅!

点评

兄好,很仔细的看了您的回复,说的很有道理,也很对。我认为这次交易是存在纠纷的,而且很难讲清楚,所以我选择了那样的方式。我的文化水平也不高,只有小学文凭,年少轻狂,言语上的冲撞,还请谅解。  发表于 2013-11-28 18:06
48#
发表于 2013-11-28 19:21 | 只看该作者
我曾经简包装弄了一个公道给我江西的朋友,夹在一堆沱茶、饼茶之间,走顺丰,我承认我的包装还没有楼主包的到位,连气泡柱也没有。
但是到那边并没有损坏,所以一般东西我能走顺丰就走顺丰。

有时真的不需要省那几块钱的快递费。
相比你快递的货品,那些快递费真的只是一些零头。

点评

谢兄点评,事已至此 弟认为已经不是哪家快递公司的问题了。 PS:千金很漂亮。  发表于 2013-11-28 20:03
49#
发表于 2013-11-28 20:02 | 只看该作者
员工签收和本人签收没区别。不签收你就看不到壶,签收后发现破了,卖家说你签收了他就不负责了,买卖在这个程序上被动。现在很多卖家都可以签收后24小时内发图片给他,免费换。
快递没责任,任何快递都是扔的,顺风也不会特别对待的,这个应该是常识。
负责的卖家应该包装做好,不要对快递有幻想。
一直以为铁壶很结实

点评

兄好,这不是卖10元还有5元利润的工艺品,如是,我可以240小时免费换,他完全可以自己或者吩咐员工当着快递员的面拆箱验货,他前面说了,出于对盟友的信任没有验,难道盟友发的货一定不会坏吗?这跟盟友有关系吗?  发表于 2013-11-28 20:23
50#
发表于 2013-11-28 20:09 | 只看该作者
事后我也想了想,真的是我的包装出了问题吗?壶嘴那个地方并没有直接接触纸箱,而是在气泡柱的保护下,都能把壶嘴搞断?气泡柱反而没有破,太不可思议了。
51#
发表于 2013-11-28 20:10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是买家比较麻烦的,就是卖家认为是你拿到后自己弄破的,这个就没办法了。网上购物出问题后真的没有完美解决方案
52#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8 21:54 | 只看该作者
监督小组-1 发表于 2013-11-28 12:05
请参考版规http://www.jadepot.com.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50&extra=page%3D1,版规中有 ...

购买这把壶是论坛price发帖http://www.jadepot.com.cn/bbs/fo ... p;extra=&page=1连接如下,价格是通过微信沟通确认并且淘宝交易,应该属于论坛售出次壶。
因此论坛必须帮忙协调解决。

点评

杨义平 你把我名字打错了,前面帖子已经讲了,我们俩是通过我发的那个卖铁壶的帖子才加的微信好友吗?你敢把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发上来吗?你在说谎!你根本没询价  发表于 2013-11-28 21:59
53#
发表于 2013-11-28 21: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haz 于 2013-11-28 22:00 编辑
监督小组-1 发表于 2013-11-28 09:29
请双方约束情绪,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也不要泄露个人隐私。至目前,交易的源头尚不清晰,请LZ提供联盟交易链 ...


以下个人意见,大家心平气和解决问题,不要互相攻击 。

1.  既然这个壶的连接是论坛杂项交易区 有帖上架的应该认可属于联盟交易范围。

2. 询价方式不局限联盟站内短信,既然买家看了图才和卖家微信确认价格,也应该是合理询价。

3. 包装问题和收货问题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从做生意的角度出发,这个损失应该卖家承担,如果买家愿意承担一半,这个解决方法是最好的结果。

希望你们双方都可以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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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是我主动问杨义平要不要铁壶,价格是我说的,最后他还价2000,他甚至没看过帖子。  发表于 2013-11-28 22:03
54#
发表于 2013-11-29 00:2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包装,出事是早晚的。包装看出责任心的问题。请二位就事论事,不要互相猜忌了。更不要人身攻击。以事实将道理吧。来龙去脉不重要了。事实是包装太过于简陋。

点评

我认为这样的包装足够安全,跟责任心没关系,铁壶坏了对我一点好处没有。还有,是杨义平对我人身攻击,我反驳后他就成了软柿子,可见他多么心虚。事实是他没有验货。  发表于 2013-11-29 00:48
55#
发表于 2013-11-29 02:53 | 只看该作者
2000元的东西还贵重?
56#
发表于 2013-11-29 08:46 | 只看该作者
平心而论,这样的包装想不坏也难!
57#
发表于 2013-11-29 08:5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包装足够安全,那这个壶就可能是卖家装的时候就是破的,或者是买家拿到手后弄破的。这2个更难弄清楚,也无解了。应该还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裹在快递这段是无法控制的,卖家包装这环节可控,买家在接收环节可控,个人觉得这个包装真的简陋了点,买家又没按快递规定亲自签收验货。(如果当场发现责任就是快递的了,现在快递的责任因为买家的疏忽让卖家承担,确实卖家也郁闷的)。涉及赔偿问题应该买家负大部分责任。
现在很多卖家承诺24小时内有问题包退,就是对自己的包装有信心,这个帖子还是很有意义的。我单位所有包裹都是门卫签收,哎,还好没出过问题。

点评

贵重物品还是当面验收的好,现在很多快递你要求开来看货都很配合了,有时候我只是说不放心快递员还要求我开来看。  发表于 2013-11-30 00:00
58#
发表于 2013-11-29 15:33 | 只看该作者
博怡轩 发表于 2013-11-28 21:54
购买这把壶是论坛price发帖http://www.jadepot.com.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8944&extra= ...

版规规定:“联盟会员在交易区、拍卖区、店铺区以外的私下交易不受联盟交易版规保护。如因此发生交易纠纷,联盟将不会接受相关投诉”。而您所提供的链接,与您实际交易的商品不同,从您提供的微信截图来看,也不能证明是因此壶而加卖家微信进行后续交易,即便真是如您所言,严格来说仍然属于不受保护的私下交易行为。联盟在处理交易纠纷过程中不止一次提醒,交易确认以后最好在站内发个短信备案,以防出现纠纷进行维权处理。联盟并非想置身事外,之所以此贴未关闭,也是希望双方尽可能理性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我们不得不说,您的言辞风格的确难以与人正常沟通解决问题,很容易把一件很小的矛盾激化。
如您所言,“因此论坛必须帮忙协调解决”,哪怕您换一个“请”字,效果就会大大不同。

当然,最终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圆满解决问题。从第三者角度来观察,我们试分析一下双方的责任,谨供参考:

卖方:1、快递公司野蛮装卸的情况我们应该了解并预防,气泡柱保护比较轻的货物是没问题的,但铁壶比较重,这样一件大家伙如果被野蛮地扔出去,即便有气泡柱360度环绕保护,没有足够的缓冲空间,其重量产生的惯性也极易与地面或者其他硬物亲密接触而杯具。从这个角度来看,卖家的外包装厚度不足,遭遇野蛮装卸,可能是造成损坏的主要原因。2、卖方从保护货物安全的角度考虑,应在快递单据上注明必须本人签收,如果快递公司交由他人代收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买方:1、从理论上讲,不管是本人签收还是他人代收,都应该当面验收,否则,一旦走维权程序基本上必败无疑。2、但实际上,我们都能够理解很多情况做不到当面签收,买家一旦没有当面签收,事后发现破损,要第一时间与卖家联系说明情况,而大度的卖家也会自己判断并尽可能宽容处理,主动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当然,如果卖家拒绝你是没有办法的。3、出现问题以后,如果买方真心想解决问题,在沟通协调的时候,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有未验收的过错在先,应该勇于承认,低调协商。要知道,人都是有脾气的。

以上仅为联盟作为第三方提出的参考意见,并非裁决。
59#
发表于 2013-11-29 15:47 | 只看该作者
监督小组-1 发表于 2013-11-29 15:33
版规规定:“联盟会员在交易区、拍卖区、店铺区以外的私下交易不受联盟交易版规保护。如因此发生交易纠纷 ...

言之有理
60#
发表于 2013-11-29 17: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呕吐的鱼 于 2013-11-29 17:13 编辑

必须确实“必须”帮您也说明下:您也算是卖家吧,您“必须”清楚快递签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这个链接,大家都懂得,虽然有权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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