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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ury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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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宜兴紫砂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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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6-1 14:43 | 只看该作者
三鹿事件,,,
47#
发表于 2010-6-1 14:57 | 只看该作者
但愿不是一阵轻风吹过
在路上 发表于 2010-5-31 19:21

不瞒您说,如今的政府能有一阵风就不错了。
48#
发表于 2010-6-1 15:12 | 只看该作者
办不到,第四条太空.没法操作.
49#
发表于 2010-6-1 17:17 | 只看该作者
壶欲静而利不止,人欲爱而怒不争!
50#
发表于 2010-6-1 17:25 | 只看该作者
好啊!只怕是做个表面功夫
51#
发表于 2010-6-1 17:25 | 只看该作者
好啊!只怕是做个表面功夫
52#
发表于 2010-6-1 17:37 |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0-6-1 18:07 | 只看该作者
对现在的政府不抱什么大希望
54#
发表于 2010-6-1 21:24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jadepot.com.cn/bbs/viewthread.php?tid=45920&extra=page%3D1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宜兴紫砂陶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 ...
furyangel 发表于 2010-5-31 19:10


都是废话 !!!!
55#
发表于 2010-6-1 21:37 | 只看该作者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宜兴紫砂陶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紫砂陶是中国茶文化之瑰宝,经常被市内外少数不法分子仿冒造假。为保护宜兴紫砂陶品牌和声誉,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紫砂陶从业人员合法利益,规范紫砂陶产品市场秩序,净化紫砂陶产业发展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食品容器类紫砂陶产品,制定本意见。
注意是食品容器类

  一、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全面清查紫砂泥料生产企业、经营户,凡在紫砂泥料制造、加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关停,并严肃追究相关业主的法律责任。
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质 ?

  二、严禁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紫砂陶产品。集中检查各紫砂陶产品销售市场、经营户,凡明显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紫砂陶产品,在未有效证实其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前,一律下柜封存、严禁销售。凡检测出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销毁。
已经明显含有了 还要未有效证实 ,病句吧 ?  没有检测的 准备封存 多久 ?

  三、严厉打击假冒宜兴紫砂陶。凡假冒宜兴紫砂陶标识的,产品一律没收销毁,经营者一律从严处罚。
假冒宜兴紫砂陶的标准是什么 ? 后面又加上了标识这个定语。原来只是不能假冒宜兴紫砂陶标识 。

  四、严厉打击技术职称弄虚作假。凡虚抬职称、请人代工、混淆市场、欺骗消费者的紫砂陶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曝光,5年内不得申报更高职称。
都是宽而无法查证的形容词: 虚抬职称、请人代工、混淆市场、欺骗消费者

  五、严肃查处无证无照、掺杂使假经营。凡无证无照经营紫砂陶产品的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到位的,一律实施罚没、取缔等处罚。凡出售假冒伪劣紫砂陶产品的,其产品一律没收,并从严处罚。
出售假冒伪劣紫砂陶产品又是如何定义 ?

  六、严厉打击骗买骗卖。凡坑蒙拐骗消费者的经营户,一律按“失信经营户”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又是些宽泛无当的形容词 : 骗买骗卖。凡坑蒙拐骗

  七、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在整顿紫砂陶产品市场秩序行动中,凡阻碍执法、干扰执法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八、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属地镇人民政府必须迅速行动、全力履职、强化监管,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展开。启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行业监管缺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宜兴供稿)

通篇看来以文革大字报社论写法为基础,以口号为导向,以形容词为重点 。。。。。。
56#
发表于 2010-6-1 22: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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