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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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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版主非撤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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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9-29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下个人意见:
一、【交易投诉专区】版规第一条规定:所有在联盟注册超过3个月以上的会员,你们如果质疑联盟的店铺区,交易区,拍卖区内存在假当真卖、残当全卖、照片与实际销售品名不副实的现象,欢迎你们直接到联盟投诉专区发帖,并请把网址连接附上。
所以楼主所说理由不是该板块范畴。
二、桃林版主在厂版对楼主的回复,理由很充分。预定、保留、已转三种情况什么时候标记没有强制性规定和解释。
三、壶,讲究的是缘分,尤其是玩厂壶,好多壶保留至今存量极少,一壶难求的情形不少。有时候一把好壶出现,争相询价,捷足者先登,藏家未及时回复的情形是有的,那也只是说明缘分未到啊,宽宽心吧!玩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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