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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hua_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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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haiyi88兄的争议:只想搞清楚,“0拍"和"有底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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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4-8-16 13: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若清茶 于 2014-8-16 13:53 编辑
抚云阁 发表于 2014-8-16 00:48
哈哈哈,著名的夜猫子俺当然是有所领教喽!做思想工作是要以理服人滴,字写少了显得俺工作不认真哪!哈哈 ...

坦白汫,对你老人家的敬诲,真的一扫而过,真正服人在理,不在字多,笑笑!不過就冲你老人家将旧社會传统习俗发挥得如此淋漓盡致,确也只能写个服字了。

点评

同解  发表于 2014-8-16 14:29
92#
发表于 2014-8-16 13:51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e兄,想着今天参加聚會,看到很多老朋友,兴奋没睡好呢。结果看到你成五点的留言,昏,你也真能熬,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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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姐:没想到你也参加了今天的联盟大庆。您一晚上没睡好,身体当心要保重。希望也相信以后咱俩也有机会相聚见面痛快一聊。拥抱  发表于 2014-8-16 14:26
93#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14:22 | 只看该作者
随风2014 发表于 2014-8-16 11:37
从0的价位,每手30,那最少是出多少呢?
如果不是歧义,还修订规则啊?

        我用通俗点的语句跟你解释吧,抚云阁长老的名词定义都是专业术语。
        首先,要搞清楚几个名词:0拍,有底价拍,
        1、0拍,标准定义是无底价拍卖。其内容为,第一手随意出价,后续随意加价。也就是说,第一手可以从人民币最低面值1分起,一直到∞元。正是基于这个游戏规则,我在拍卖贴里出价15元起,其实我也可以0.01元起拍,也可以几百几千一万的起拍,这就要看买家的愿意出多少钱了。如果你是卖家,我一千一万的出价,你是不是会偷着乐?那我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里出0.01元为什么就不可以呢?买家也可以偷着乐啊?对不?
        2、有底价拍,其内容为第一手出价有个底价,手续加价有个限定的幅度。
        如果把以上2点搞清楚了,再回过头来看这2个拍卖贴,你再仔细看一遍,卖家拍卖的条款内容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吗?卖家把0拍和有底价拍的一些内容混合在一起了,即是“无底价”的开拍,又要“有底价”的加价。正是基于这个道理,草庐散人斑竹在拍卖贴里暂时叫停了继续拍卖。
        在正规拍卖行里是不会有这样错误出现的。但我们是联盟,可以有自己的规则,所以君版修正和解释了新规则。允许0拍和有底价拍的混合方式。也就是说,卖家现在这种拍卖方式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我的那种15元起的叫价方式也是可以的,但要遵守后续每手30元加价的要求。
        不知道我的简单通俗的描述,是否能解释随风兄的疑惑?
94#
发表于 2014-8-16 15:40 | 只看该作者
小弟觉得标题改成:无底价拍   每手加价不低于30 比较妥当点
95#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16:40 | 只看该作者
菲克幽谷 发表于 2014-8-16 15:40
小弟觉得标题改成:无底价拍   每手加价不低于30 比较妥当点

菲克兄:你说的没错,其实联盟的拍卖区里的那些0拍,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正所谓约定成俗也就成了规则,也就是现在的0拍是混合拍。但问题是很多人把0元当成了底价,把加价当成起拍价,如长剑斑竹、大师兄、古韵香兄、清茶姐等,这问题就来了,矛盾也就产生了。
96#
发表于 2014-8-16 1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hua_nan 发表于 2014-8-16 16:40
菲克兄:你说的没错,其实联盟的拍卖区里的那些0拍,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正所谓约定成俗也就成了规则,也 ...

e兄,刚才聚會,说起这事,左右的人都第一反应就我这看法,有时,不是联盟拍賣区的约定成俗,而是各人理解不同。就你所说的,能找到拍賣规则的正式文本吗?如没有,还是个人见解,无须一定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而我依然保留自己看法。

点评

清茶妹子!既然君版修订了规则,此事已经有了科学的结论,本不想在说什么。拍卖法规文本很容易找到,建议您和左右的那几个朋友百度一下,多看看多学学会有益处的。我们不仅要懂壶,还应该知道一点法规!  发表于 2014-8-17 00:08
97#
发表于 2014-8-16 1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0拍,标准定义是无底价拍卖。其内容为,第一手随意出价,后续随意加价。这只是你的认为。一般理解应该是,从0起拍。

点评

建议兄多学习一下拍卖法规和相关知识!您说的“一般理解应该是,从0起拍。”恰恰是您个人的理解,是有误的!  发表于 2014-8-17 00:11
98#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18:49 | 只看该作者
爱若清茶 发表于 2014-8-16 17:52
e兄,刚才聚會,说起这事,左右的人都第一反应就我这看法,有时,不是联盟拍賣区的约定成俗,而是各人理 ...

    是的,清茶姐。正是因为没有正式的明文,所以有争执,因为没有规范和标准可参考执行。现在君版对于0拍和有底价拍有了解释,那就以这个解释为准。其实现在已经无所谓我对还是柳烟兄对,都已经过去了。说白了,上升到法律的条款来讲,哪怕这条条款是错误的,也要执行,除非重新修正。举个社会例子吧,劳教制度,过去是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已不合时宜,就要废止。再举例子,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后几年实施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后来就有了司法解释,再之后有了修正案。从法律层面讲,都是不断在修正当中,更何况咱联盟的版规呢?
    如斑竹觉得我举例不适合,违反版规,可以删除这段话。谢谢
99#
发表于 2014-8-16 19: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若清茶 于 2014-8-16 19:08 编辑
ehua_nan 发表于 2014-8-16 18:49
是的,清茶姐。正是因为没有正式的明文,所以有争执,因为没有规范和标准可参考执行。现在君版对于0 ...


既然因为没有正式的明文,所以有争执,因为没有规范和标准可参考执行。那为什麼之前长剑版主和大师兄的话,你就觉得是一家之言,不肯接受,现在君版对于0拍和有底价拍的解释迎合你,你就觉得以这个解释为准呢。你是服了,不等於我服,但我会尊重联盟决定,而参与拍賣时,我一样遵循自己原則。

点评

哈哈哈,大家到百度里多学习一下拍卖方面的法规和知识,比犟嘴抬杠好的多。不是谁向着谁说话的问题,君版的修订是客观、科学、严谨的。长剑版和大师兄不过是一时没有理解而已,也不能说他们就是错误的。  发表于 2014-8-17 00:18
100#
发表于 2014-8-16 20:53 | 只看该作者
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4-8-16 10:54
未免以后出现类似拍卖歧义,后续将按照如下新拍卖规则来实行,本次投诉相关拍卖会被取消。
6、关于起拍价 ...



这新拍卖规则可减少濫用"0拍"这吸引眼球的名词!
101#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21:00 | 只看该作者
爱若清茶 发表于 2014-8-16 19:06
既然因为没有正式的明文,所以有争执,因为没有规范和标准可参考执行。那为什麼之前长剑版主和大师兄的 ...

        清茶姐:我不是不服长剑斑竹和大师兄的话,说话发言都是一家之言,有如你我发言,不是法律法规或联盟版规。我只服版规,说白了我只服白纸黑字,哪怕版规是错的,我也要执行,这就是我的观点。不存在君版的话迎合了我的意我就舒服了,长剑斑竹和大师兄的话不迎合我的意我就不舒服。也说白了我只对事不对人。
        另外,大家其实一直忽略了另一个关键词:保留价。保留价是个很有意思的价格。其实,柳烟兄的30元就是他的保留价,但他能说出来吗?不能。因为这保留价只能是他(或者所有0拍卖家)心里明白但不能说出来的秘密。为什么呢?大家想想?另外,柳烟兄还把底价、保留价、加价等各种定义弄混了,所以导致矛盾和争议
        其实,零拍是件很谨慎的事情,零拍也不适合拍卖新的东西。但咱联盟把拍卖当售货,大家存着玩的心态,反正价值也不高,就玩个乐子,只要拍买的价值在心里价位就行,所以一直没有明显矛盾产生,即便有也就一笑而过不当回事。只不过我顶真了点而已。
        在此,我还是要向柳烟兄道个歉,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很抱歉。
102#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21:08 | 只看该作者
tat 发表于 2014-8-16 20:53
这新拍卖规则可减少濫用"0拍"这吸引眼球的名词!

对的。
0拍适合二手货物,不适合新的东西。0拍是有很大风险的,卖家很可能亏本出。尤其是没有保留价的0拍,一旦只有一人出价之后,却没有人竞拍,那就亏大了。
103#
发表于 2014-8-16 21: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hua_nan 发表于 2014-8-16 21:00
清茶姐:我不是不服长剑斑竹和大师兄的话,说话发言都是一家之言,有如你我发言,不是法律法规或 ...

e兄,算了,真不想继续纠缠下去,各自保留观点,如何?我也是很固執的人,总之,沒有拍賣行业正式文本,想说服我很难。

点评

拍卖文本有很多,只是大家一直以来没有去认真研究和学习参考而已!  发表于 2014-8-17 00:22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21:1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大家回过头,再看看抚云阁长老在65楼的话,多看几遍,多揣摩揣摩,就能理解我的意思了。我说的通俗直白点,阁长老说的是比较严谨的
105#
 楼主| 发表于 2014-8-16 21:25 | 只看该作者
爱若清茶 发表于 2014-8-16 21:18
e兄,算了,真不想继续纠缠下去,各自保留观点,如何?我也是很固執的人,总之,沒有拍賣行业正式文本, ...

法律法规都可以修正,何况版规呢?总之讨论不是坏事,讨论能让事物更加完美
祝你们参加大庆的盟友们喝好玩好,也祝联盟大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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