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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丝丝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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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会员 《hasayaki 》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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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9 08:27 | 只看该作者
老花猫 发表于 2012-1-9 00:04:10
请兄出示这段话里的有关证据:
3、“金剪裁缝”收到壶的当天(12月9日左右)曾经打过电话给我,说壶盖的 ...

大哥,人家自己都说把壶眼捅开了,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17#
发表于 2012-1-9 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hasayaki 的帖子

我再重申一次:我只是把堵住气孔的脂泥通开了,盖子内外丝毫无损。花通掉了是和你开个玩笑。

我冒着损坏的风险给通开了并保持完好,这不是好事吗?你要非要说我破坏了壶的原样,就要把气孔堵上,我确实也无话可说。

纠结这个问题不是此事的主体,而你“混淆概念、打擦边球售假”才是此事的核心,也是导致让人恼火的本源。

当时和丝丝版主沟通此事时我也没有说非要退壶等等事,而是主要投诉你这种售卖行为。我和你还是那句话,人做天看、扪心自问、汲取教训。
18#
发表于 2012-1-9 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hasayaki 的帖子

请出示:1、此壶并非当一厂商品壶出售。您的相关纪录
19#
发表于 2012-1-9 11:50 | 只看该作者
jkyc 发表于 2012-1-9 10:28:38
回复 hasayaki 的帖子

请出示:1、此壶并非当一厂商品壶出售。您的相关纪录

不好意思,电脑重装过,聊天记录找不到了。

唯一的记录就是贴子里的相关描述,并没有提及任何跟一厂商品壶有关的。我从商家处购入即保持售出时的原貌。
网上交易本身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卖家拍照的水平以及描述,买家对商品的认知。还有就是交易规则的制定,买家在收到货品后享有一定期限的观赏与品鉴期,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提出来。一旦过了品鉴期,一般是不能再退的,若有其他问题,也是在保持商品原貌的情况下来协商解决。

此事我已经跟金剪裁缝说得很清楚,他收到壶的时候,发现盖眼堵了或者其他任何疑义都可以,只要把壶原装寄回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退。
但是他擅自把壶盖子作了改动。这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其他的不想多说也不想多作解释。
20#
发表于 2012-1-9 1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金剪裁缝 的帖子

请兄出示这段话里的有关证据:
第一,我当初和他联系购买此壶时,询价后首先就是确认是否是厂壶,是得到确认后才买的。
21#
发表于 2012-1-9 12:1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现象在各大论坛都很普遍(明知是假,或装傻说不懂,或推脱责任给上家)
特别是 厂壶和古壶 。这2个雷区。
莫说是会员,商家如此,现在已经蔓延到网站版主也如此做!有些已经卸任的版主开贴授业,表面衣冠楚楚,说出的道理很像道理,其实那些所谓的特征都是仿品的!
不由的感慨:打工十年不出头,不如买卖紫砂壶!

我个人认为混淆概念和欺骗是同等概念的。

以上纯属山花个人观点。

点评

说的对,不良商家可耻之极!!!  发表于 2012-1-10 12:50
22#
发表于 2012-1-9 12: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entei 于 2012-1-9 12:35:46 编辑
山香不见花 发表于 2012-1-9 12:18:16
这种现象在各大论坛都很普遍(明知是假,或装傻说不懂,或推脱责任给上家)
特别是 厂壶和古壶 。这2个雷区 ...



要学紫砂,在这个版块也成长的很快啊
23#
发表于 2012-1-9 18:07 | 只看该作者
tentei 发表于 2012-1-9 12:34:49
要学紫砂,在这个版块也成长的很快啊

这个版块只适合公断,清是非,而不适合学习
要学习,别的版块足够了。光一个 壶海文粹就够,哈哈
2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0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丝丝不烦 于 2012-1-10 00:37:41 编辑

     既然投诉方愿意放弃投诉,也不要求退壶,此事到此结束。
    但丝丝代表管理团队提醒卖家,在销售产品的时候,首先对自己负责,更应该对下家负责,先自己感觉对了,才敢拿出来销售,不要自己都过不去,还在怀疑,就急着转给下家。

    并且在销售产品的时候,请对销售的产品的描述准确,到位点。以免出现再次纠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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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1-10 09:04 | 只看该作者
丝丝不烦 发表于 2012-1-10 00:34:30
既然投诉方愿意放弃投诉,也不要求退壶,此事到此结束。
    但丝丝代表管理团队提醒卖家,在销售产 ...

26#
发表于 2012-1-10 1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丝丝不烦 的帖子


他敢出示记录吗?要是如他所说从未说是厂壶,为何不发上来用事实来证明是我在耍赖?还重装电脑没了,投胎重装一下你的心吧。所以和这种人追究不会有结果。双封?他穿个马甲变王八照样潜水。

关于此事的是非我想大家也都看得很清楚了。我这被忽悠几百块钱无妨,为此产生的影响对于广大壶友今后和“此类人”打交道能起到警示作用也算好事。

新年了也算给各位壶友添一乐,祝大家交流愉快。
27#
发表于 2012-1-10 16: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帖子里没看到厂壶2字,
28#
发表于 2012-2-19 16:38 | 只看该作者
没证据确实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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