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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作为站长,我认为可以从几个条件上拆分处理这个条件
1.确定店铺是谁申请的(申请人),汇款是谁支付的(汇款单)
2.婷子已经将店铺改名,而婷子本人,已经满足论坛注册3个月+30主题+300贴,也就是说,更名后的店铺,是无需缴纳3000元保证金的
3.当时申请店铺的3000元保证金,是可以退的,但究竟要退给谁,这个就需要婷子和楼主双方确定汇款人了
4.如果楼主需要以“玉臻陶艺”名义再开一个店,也可以的,但希望控辩双方不要将联盟之外的事情,带有情绪的在联盟里产生争执
5.今年到年底之前, 店铺租金尚剩下8个月,也就是800元,如果控辩双方都确定不再在联盟继续开店了,这笔款式可以退的。如果确定一方或双方都开店,则要确定退给谁或者谁续交费用,这都需要双方提供相应的汇款凭证
基本上是这样,希望双方暂停争执,拿出实际证据,尽快确定店铺是否继续开设。
重申一次,婷子开设的店铺可以随时退保证金,但具体要退给谁,请双方尽快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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