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标题: 这样的版主非撤换不可 [打印本页]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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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权    时间: 2016-9-28 23:31
作为管理员,当看到一条这样的投诉的时候,我会非常诚恳的对楼主说:
我也是正常人,我也得吃饭喝茶开会上厕所的,我不会20个小时端着手机看的,如果有人打电话给我询价购买后,我才会上网标注已售。
我以前的铺子叫乔家大院,但我以前的网名叫乔丹,开店铺先例的第一个是我自己,难不成我公开处罚我自己吗?店铺名和网名一样在任何bbs都不违规,为何在联盟要被投诉?
换位思考吧。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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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壶途难    时间: 2016-9-28 23:38
我叫壶途难,我承认我错了,我的店铺也叫壶途难杂货铺……
作者: wow392288    时间: 2016-9-28 23:41
喝杯茶歇歇
作者: 西安石头哥    时间: 2016-9-28 23:42
楼主有些小题大做了,多大点事😄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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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颜    时间: 2016-9-28 23:44
取个名字也有规定?楼主夸张的过大了吧!
我本人姓颜!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有登记!那论坛是不是不能与身份证有相同?

作者: Me_109    时间: 2016-9-28 23:45
我是Me_109   我不是飞机
作者: 茶当酒    时间: 2016-9-28 23:47
买卖不成仁义在,情义在,何必动肝火?不就一把泥壶嘛!
作者: dxnh1234    时间: 2016-9-28 23:47
看楼主的动态就知道楼主是什么人了
作者: 晒太阳    时间: 2016-9-28 23:48
这也是事儿?实话实说,个人觉得楼主心胸小了点哈
作者: 强子    时间: 2016-9-28 23:48
我感觉没什么问题啊,很小的个事。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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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剑    时间: 2016-9-28 23:49
没有看出桃林有任何问题,是我的中文有问题吗?
作者: 古月福茶艺馆    时间: 2016-9-28 23:49
买卖不成仁义在,何必大动肝火呢
作者: 若风飞雪    时间: 2016-9-28 23:50
人家不卖的东西,商家有自主权。这情况应该是商家管理员保留的壶,才发到厂版专区里边的。大家互相理解下吧。也不可能强买强卖的了
作者: 迷迷壶壶    时间: 2016-9-28 23:51
买卖自由,楼主要强买?
作者: cjh666666    时间: 2016-9-28 23:52
我和桃林买过壶,我非常欣赏他,是一位很不错的商人,纵观楼主的不爽其实也只不过是想知道一个壶的价格而没有成功知道罢了,理解心里痒的滋味,但不能这么无理。拿标记慢了一点这事就找砸,太不厚道了
作者: Me_109    时间: 2016-9-28 23:53
一把壶 我想要了 给了个消息 版主上论坛一看 一堆消息 泡壶茶回来 碰上有人询价 先解释下 这壶有人想要了 喝杯茶 再去还个帖子状态 仅此而已   以前的一把潘奏奇的小壶 也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但是 我只能说 壶在我手上 在别人询价前我就表明了意向  
作者: Simon    时间: 2016-9-28 23:53
老乔第一条回复已经作为官方答复了吧…… 楼主就消消气吧
作者: 海宇大佬    时间: 2016-9-28 23:55
没强买强卖吧,楼主是否过于激动了,有点小题大作了!在实体店,商家摆出来的商品也有不卖的,多大点事啊!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8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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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sen    时间: 2016-9-28 23:55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8 23:48
对不起,胡适有篇名文叫“差不多先生”,在下是“不要差”先生,圣人有言“乡愿,德之贼也”,意思是不分真 ...

兄 稍安勿躁 不必动怒 相互理解 都是壶友 理解兄的心情 一把壶 泥土而已 理解万岁

作者: 叶榆妙香    时间: 2016-9-28 23:56
没及时回复而已,可以打他电话嘛!您这样投诉,是站不住脚的。兄 三思。
作者: tigerjoe    时间: 2016-9-28 23:56
根本看不懂楼主说啥啊
作者: 阿秋    时间: 2016-9-28 23:59
根本看不懂楼主发的贴子是啥意思。。人家不卖或已定,你还要强买人家壶?
作者: Lopter    时间: 2016-9-29 00:02
换位思考的话,客为商,不知道楼主看到客人这类投诉,你阅读完后会是种什么样感想呢?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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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素心如兰    时间: 2016-9-29 00:02
很认真的看了楼主为之愤怒的问题,于公,你所说的我并没有找出其中任何一条是明明白白,切切实实违背联盟版规,于私,即使身为联盟版主,但也无法做到每时每刻都将注意力投入到联盟中,纰漏人人皆会存在,若因私人心底不快便揪住他人小辫子不放,此乃心胸问题!
作者: 感德南华    时间: 2016-9-29 00:03
楼主这投诉理由太牵强了,根本看不懂要表达什么。。。。。。
作者: 奉橘    时间: 2016-9-29 00:03
楼主兄的投诉
核心问题在第二条

其他对于涉事版主的意见
似乎都由询价未得答复而来

实话说
我个人也有店铺
难免有答复解释不及时的时候
有时候微信也不及时
和个稀泥的话,似乎犯不上到撤换级别

楼主投诉的这个问题,与售卖货不对版的行为有本质不同
就我个人交往了解
桃林的为人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nacle    时间: 2016-9-29 00:04
关于壶的那部分没毛病 去看看淘宝的规定 和现在新的电商的法规 你要保证你卖的每件东西的说明准确无误,不会错误的诱导消费者 如果按照发帖人所说的话 确实有误导之嫌疑
作者: smwind    时间: 2016-9-29 00:04
楼主消消气,买家呢不能当自己是上帝,卖家呢也不能店大欺客,换位思考一下,平等相处,冷静一下
作者: 穷奇    时间: 2016-9-29 00:06
喝茶玩壶心静无为,小事情不必如此,相互理解一下
作者: 小后生    时间: 2016-9-29 00:07
楼主潜水这么长时间,怎么问不到价格就这么沉不住气啦?!
桃林在厂版有理有据点评帖子,作为版主尽心尽职,有目共睹!
作者: 大悲空行009    时间: 2016-9-29 00:07
桃林茶社的网名就叫桃林茶社。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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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脏兮兮    时间: 2016-9-29 00:08
林子真大啊!买家想咋咋地!卖家爱咋咋地!这唱啥戏?
作者: Lopter    时间: 2016-9-29 00:11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9 00:07
对不起,您也是版主,说话更应该小心,我是对事不对人。

版主也是常人,兄是要束缚别人的言论自由或是针对于版主身份?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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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奉橘    时间: 2016-9-29 00:12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9 00:07
对不起,您也是版主,说话更应该小心,我是对事不对人。


在这里投诉
是由事及人
事是人做的
但是买家在投诉时,已然提出撤换版主职务的标题
你是对事不对人?
如果你投诉的版主卖家对你有实质利益侵害
联盟自然会有公道。

请冷静!和为贵!


作者: 不大懂    时间: 2016-9-29 00:14
不爱评论的我说上一句:
已转的壶再询价不作报价回复,这是规矩!!!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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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池嘉铭    时间: 2016-9-29 00:15
联盟也好久没出过这么搞笑的事情了,挺好的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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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cle    时间: 2016-9-29 00:19
唐朝1949 发表于 2016-9-29 00:17
网名和店名一样,询问没有回复,.卖出没做标志
你就开贴投诉要处罚什么什么的
你这是哪门子规矩?论坛 ...

去看看新的电商规定 再说吧 如果 您说论坛不是电商 当我没说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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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颜    时间: 2016-9-29 00:21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6-9-28 23:55
那是您自己说的,我的意思不在这里,请您看好再发言,虽然是超级版主。

你说人家取网名有做广告嫌疑的啊?难道我文化不够看错了,不好意思,我明天回幼儿园读完小班再来和你聊天!
作者: zf7919    时间: 2016-9-29 00:21
楼主,壶泡茶喝,拿起放下拿起放下……和和气,啥都不是事儿。
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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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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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消云散    时间: 2016-9-29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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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ju0285    时间: 2016-9-29 00:28
好久没这么热闹了……标题很醒目,注定关注量很大,内容似乎不深不浅,正好引起一轮口水舌战。楼主不是搞策划来给陶林茶舍做广告的吧?
城里人水太深,哥回乡下继续呆着吧。
作者: 海峰    时间: 2016-9-29 00:33
癞蛤蟆打呵欠……好大的口气!
作者: zf7919    时间: 2016-9-29 00:35
唐朝这话说的太在理了,赞赞
作者: 瀛川    时间: 2016-9-29 00:36
只能说联盟真TMD多人才。

拜服乔大有食客3千,俱有才之人。
作者: juju0285    时间: 2016-9-29 00:42
抢不到沙发,抢个地毯都被你们一会儿就掀过去了。管理团队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都这么起劲不要睡觉啊。
作者: 豆腐乳    时间: 2016-9-29 00:42
桃林是商家,也是版主。但他也有他的生活,谁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抱着电脑手机,不就是一把壶吗,大家相五理解为好。
作者: 君临天下    时间: 2016-9-29 00:43
桃林茶舍兄再没开店前就是这个网名,另外这个也不违规,难道李宁起的品牌李宁,就因为他名字叫李宁就违规?另外看第二条的投诉内容,联盟大部分店主都是兼职,不会都每天都在线,回复慢了也情有可原!标注的事也只能说更新不及时!
作者: 又喝多了    时间: 2016-9-29 00:49
猛帖。。。。果断留下脚印
洗洗睡吧
作者: juju0285    时间: 2016-9-29 00:53
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9-29 00:43
桃林茶舍兄再没开店前就是这个网名,另外这个也不违规,难道李宁起的品牌李宁,就因为他名字叫李宁就违规? ...

我看懂了,楼主意思李宁起的品牌名字叫李宁,鞋子不告诉我价格并且不卖给我的话品牌就不能叫李宁。
换成我,我叫李宁他本人也不能再叫李宁。
服务不好东西不卖就投诉让商家老板也没好日子过,啥思想逻辑啊?
作者: 司马茶    时间: 2016-9-29 01:06
因为工作繁忙,已辞职离开很久。繁忙的原因,有一条就是舆 情应对,说白了就是面对各种网络喷子。
在此之前,在未充分了解事情真相情况下,我从不轻易发表代表立场的言论,以免误伤他人。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况且这鸡毛蒜皮的事又算多大的过?
这几年见过太多的好人只是一言或一行不慎,被网络喷子站在道德制高点**忍废了,也因此对网络喷子深恶痛绝!别拿那些大道理说事好吗?这里不是法院,只是个壶友的社交圈而已,做个有包容有七情六欲的正常人不好吗?
作者: 司马茶    时间: 2016-9-29 01:07
今天从微信上看到这个投诉有点冲动,忍不住回家看看,这也是我第一次不再问清缘由表明态度,因为没!必!要!我又看到了最厌烦的网络喷子嘴脸,只是,这回喷错了地方,这里没有那么多的圣人扎堆跟你一起喷,这里只有一群玩壶的朋友,他们都是凡人,没有兴趣参与你们圣人式的辩论,所以,请收起你的放纵!
也建议管理团队当断则断,因为圣人本就不该生存在凡间。
久未来联盟,顺便给各位好友平安!
也没有时间上论坛,此帖恕不再回复,见谅……
作者: 芙鹭儿爸    时间: 2016-9-29 01:11
这里挺热闹,俺也说几句,从法与理两方面讲讲:一方面从法律上说,桃大在店面发贴出售信息相当于是个广告,法律上叫要约邀请,邀请想购此商品的人发出要约,楼主发出询价消息,只是在确认交易关健条件信息也叫询价,如楼主实在喜欢此物,无论什么价格都要了,向桃大发出"不管什么价都要了",应视为发出要约,要约发出后桃大回复"可以"视为达成协议,如要约确定发出且桃大确定收到,但没回复楼主,桃大有责,法律上叫缔约过失之责。但楼主并未作出上述之行为,只是询价,交易并未达成,买卖协议并不存在。于法,楼主没有依据。另一方面从道理上讲,论坛也好,桃大也罢,并没有论坛规定或相关制度,桃大也没有公开承诺过,"卖出去的壶必须标明"保留"",既然如此,标不标保留为个人之意愿,标与未标不是此壶有无出售的标记,楼主一厢情愿。对楼主一厢情愿之事也要承担责任?那单相思岂不是要得到真爱?综上,楼主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还是洗洗睡了吧!说得多了些见谅
作者: over    时间: 2016-9-29 01:44
和桃版交易过几次   只能说得到的货真价实  若是楼主要的答复是要和自己心里一致的   我觉得还是放宽心好   不生气比得把好壶强
作者: 清茶淡淡    时间: 2016-9-29 02:48
楼主是因为与喜欢的壶失之交臂而懊恼。还是因为商家的名号重叠而来泄愤。我实在看不懂您的标题与内容,这类事相信每个爱壶的人都经历过。我是讲究    壶缘     的!无所谓看轻点。更好的壶在等着你。
作者: 知游    时间: 2016-9-29 03:07
询价答复慢了,或者因卖出而不再询价,这个有啥违规的地方?投诉也得有理有据啊。问不到价格就得撤换版主甚至关店?那联盟也没法开了。
作者: 不懂茶不懂壶    时间: 2016-9-29 03:29
认真的过于迂腐 身外之物平常心!
作者: 行道堂主    时间: 2016-9-29 04:47
理由牵强,目的阴险
作者: 菽庵    时间: 2016-9-29 06:00
唐朝1949 发表于 2016-9-29 00:31
联盟没有规定网名和店面一样,回复客人晚了,售出未及时告知,就要撤销版主一职。
你帖子主题“这样的版 ...

中肯,心浮气躁玩不起的回家玩自己去。。。
作者: 菽庵    时间: 2016-9-29 06:02
juju0285 发表于 2016-9-29 00:53
我看懂了,楼主意思李宁起的品牌名字叫李宁,鞋子不告诉我价格并且不卖给我的话品牌就不能叫李宁。
换成 ...

就是,这里逻辑,那,乔丹,阿迪达,劳斯莱斯还活不活
作者: 菽庵    时间: 2016-9-29 06:12
奉橘 发表于 2016-9-29 00:03
楼主兄的投诉
核心问题在第二条


如你的说法都不能接受,还是真要投诉吗?那些喷子能找到任何理由来喷,至于题目越惊人越好,看起来似是而非的道德高度,理论正确,犹如批判郎平卖国贼的,其实气量狭小,自私谁缠,类似某些地方颜色革命时振臂一呼,好假的慷慨激昂,此处对论坛则捣乱捣完走了。此人生活中亦是看着精确,实则尖刻之垃圾,谁回帖骂我则自动对号,请自重。
作者: 问学    时间: 2016-9-29 06:15
是为年轻同志吧,如果你活到我这岁数,心态就会平和的多了,就不会那么爱生气了。多大点事!
作者: 菽庵    时间: 2016-9-29 06:16
奉橘 发表于 2016-9-29 00:12

在这里投诉
是由事及人

犹如网上热评,总有些以为自己那么高明的人物动不动指手划脚,甚至对不属权力范围之内的事都管的那么热络。不好意思,管理员,版主好脾气。我农民,说粗话常事:你TM以为你谁啊。。。
作者: 甫正    时间: 2016-9-29 06:17
无聊透的人
作者: 菽庵    时间: 2016-9-29 06:20
素心如兰 发表于 2016-9-29 00:02
很认真的看了楼主为之愤怒的问题,于公,你所说的我并没有找出其中任何一条是明明白白,切切实实违背联盟版 ...

你这么文绉给的,他以为你好欺侮,耍流氓要的更得意,要我直接脸上来一拳:没事找事是吧?去nm的喷子
作者: leewf78    时间: 2016-9-29 06:28
楼主不要想多了,ID都可以任意叫的,张三李四的不过是个代号而已。楼主询价了,为何迟迟不回?我认为有几种可能,一是商家家里有事,没有时间上网;二是商家的网络被扒路军挖断了,无法上网;三是商家陪着家人旅游去了。不巧,正好被你赶上了。等等吧,只要你有壶缘,壶自然是你的!
作者: 晴铭    时间: 2016-9-29 06:38
先生大虞,为桃林茶社,做了很不错的推广。桃林茶色会感谢你的
作者: 郭子仁    时间: 2016-9-29 06:42
賣方有選擇的權力吧?您也許無法接受賣方態度,買賣不成,不傷和気
作者: 一壶饮    时间: 2016-9-29 07:00
说一下个人意见:
一、【交易投诉专区】版规第一条规定:所有在联盟注册超过3个月以上的会员,你们如果质疑联盟的店铺区,交易区,拍卖区内存在假当真卖、残当全卖、照片与实际销售品名不副实的现象,欢迎你们直接到联盟投诉专区发帖,并请把网址连接附上。
所以楼主所说理由不是该板块范畴。
二、桃林版主在厂版对楼主的回复,理由很充分。预定、保留、已转三种情况什么时候标记没有强制性规定和解释。
三、壶,讲究的是缘分,尤其是玩厂壶,好多壶保留至今存量极少,一壶难求的情形不少。有时候一把好壶出现,争相询价,捷足者先登,藏家未及时回复的情形是有的,那也只是说明缘分未到啊,宽宽心吧!玩壶嘛!
作者: 老壶123    时间: 2016-9-29 07:21
有楼主说的这么严重?买、卖都自由的年代还这么弄有什么意思!楼主还是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作者: 谷帅    时间: 2016-9-29 07:21
楼主对桃林兄的帖子这也太歪理了,明显就是来搞事的。只听说过桃林桃花多,现在是小人多啊!支持桃林
作者: 杨旭东    时间: 2016-9-29 07:31
大家都是为了喝茶而有缘在这相识,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纠结,开心喝好茶才是正事,联盟大家庭和为贵。。。
作者: 花满楼    时间: 2016-9-29 07:35
本贴最终解释权归梁权所有
作者: 西门无_vy0gR    时间: 2016-9-29 07:48
墙裂要求“桃林茶社”改名为“荔枝壶社”,因为你明明是卖壶的却叫“茶社”,这分明是误导消费者,让人家不知道你有大量高端厂壶。最为可恨的是深圳哪里来的桃?明明只有荔枝,叫“桃林”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就说这么多,我已经气的说不出话了,请论坛管理团队重视我提的问题,必须给予公开答复,还我们广大论坛好友一个公道!
作者: 西门无树    时间: 2016-9-29 07:50
墙裂要求“桃林茶社”改名为“荔枝壶社”,因为你明明是卖壶的却叫“茶社”,这分明是误导消费者,让人家不知道你有大量高端厂壶。最为可恨的是深圳哪里来的桃?明明只有荔枝,叫“桃林”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就说这么多,我已经气的说不出话了,请论坛管理团队重视我提的问题,必须给予公开答复,还我们广大论坛好友一个公道!
作者: 壶不壶    时间: 2016-9-29 08:08
看了楼主的投诉,认真地回顾了版规,实在看不出桃林有违规的地方。

坦白说,就是桃林不回兄的询价也没错的,因为他有这个权利,并且没有违反契约法。在超市买东西,当我们拿着东西到超市柜台付钱时,超市是有权拒绝卖给我们的。只有柜台收了款,买卖契约才生效。退一步说,兄只是询价,商家还没回复呢。就是回复了,还得多一道程序才算有契约产生。

话说回来,弟以前在别的网站的交易版也曾碰过询价没回帖的情况,没回帖或晚回帖不一定是有意的,商家有事忙,照顾不过来是常有的现象。就是商家持有其他原因没回帖,我们也不需耿耿于怀,淡然处之岂不更好。玩壶喝茶本来就是件怡情愉快的事,若为这点事纠结,岂不是太不值得。

弟不支持兄的投诉,是因为找不出桃林有什么问题。
作者: 壶一乐    时间: 2016-9-29 08:08
没有看出桃林有任何问题啊,投诉他,没有回复你,你不爽还是。
作者: 默涵他_iSYbS    时间: 2016-9-29 08:15
就是一壶没有这么多事的,个人意见
作者: 大梦初觉    时间: 2016-9-29 08:22
很小的事,除非另有它意。
作者: 芙鹭儿爸    时间: 2016-9-29 08:24
壶不壶 发表于 2016-9-29 08:08
看了楼主的投诉,认真地回顾了版规,实在看不出桃林有违规的地方。

坦白说,就是桃林不回兄的询价也没错 ...

同意您的观点,但更正一个小小常识因为这买东西和卖东西的人都挺多,普及下法律常识,桃大答应卖了既回复了"卖给你了或为您保留等您付款"等话后买卖协议就已达成,构成了协议成立之要约与承诺。但协议成立不一定生效,在讨论这样非当面交易的市场,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付款,如未付款视为根本之违约,协议未生效,付款后未商家未给贷,也是违约,商家要承担违约责任。拙见!不一定完全正确,赁当初之学回复,不妥处海涵!
作者: 一品天冠    时间: 2016-9-29 08:25

作者: 青黔台    时间: 2016-9-29 08:28
楼主稍安勿躁,一把泥壶而已,都是壶友,理解万岁,现实网络这种情况非常正常,楼主稍安勿躁!
作者: 风玲號    时间: 2016-9-29 08:36
反正我是没有看到桃林有什么问题,只是你应该换位去思考一下,而不是在这里兴风作浪。。。。
作者: 酋长    时间: 2016-9-29 08:42
我是酋长,在我做梦的时候是有初夜权的,你的初夜还在不在,放心我会很温柔的。
作者: 无声的诗    时间: 2016-9-29 08:52
一个壶值得大吵大闹?唯恐天下不乱,就是闹事者,和他吱歪什么呢?一脚就飞了,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还想炒人家版主?脑子进水了。
作者: 十一郎    时间: 2016-9-29 08:57
十一临近我们还是专注喝茶和享受长假吧,宽豁大度点更符合一个茶人的特质
作者: littlekey    时间: 2016-9-29 09:02
好难理解楼主为什么有这种想法呢?特别是说回复的事,如果桃版正好有事,没法登陆论坛,那也没法回复你啊,目前卖壶的渠道不仅仅是论坛,也可以是朋友见到就直接现场交易,所以很多都是常识,为什么楼主会有这种想法呢?
作者: 暮礼晨参    时间: 2016-9-29 09:06
桃版也不可能全天候海陆空盯梢着联盟的店铺么。
对楼主来说,也许错过了会更美好么,真心觉得是小事一桩不用大动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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