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标题: 联盟交易自律公约(草拟,接受盟友提议即时做出修改) [打印本页]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2-11-11 18:56
标题: 联盟交易自律公约(草拟,接受盟友提议即时做出修改)
为保障在联盟交易的各盟友的利益,提高联盟交易版的公信度,自今日起联盟管理团队发起如下《交易自律公约》,凡自愿接受本《自律公约》的盟友,经申请并公示后,联盟会为其挂上一枚“交易自律勋章”,正式成为“自律交易成员”(名称或待更改)

(1)对于在联盟交易区、拍卖区、店铺区内交易消耗品(茶品)之外的收藏品,要求在买家收到藏品后保证七天鉴赏期,七天内在保存完好的状态下邮寄回给卖家,则卖家无条件全款包退(如叙述与售卖完全一致,并无叙述偏颇的话,则商家有权扣除双向邮寄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2)各交易藏品的真伪问题、叙述问题、作品成型工艺、作品材质等所有设计各藏品的相关问题...........这些条件,均属自律公约内内容。如果买家买到的藏品,品名、完残度、容量等叙述均无争议,但买到的藏品是赝品(非叙述的对应的作者作品真迹),则必需要保证无条件无限期包退,并赔付双向汇款手续费和邮寄费用。

(3)为保证交易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欺诈行为,所有交易品必须在联盟内张贴清晰多角度图片,以免被恶意欺诈骗取交易品。而交易的部分,必须是图片中的实物现货,严禁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就算在联盟已经取得交易许可勋章和自律勋章,在盟外交易,联盟一样不会对交易商家仲裁。故要获取足够保障,请在联盟内交易。

(4)联盟核心团队成员组成交易藏品真伪的判定机构,负责仲裁争议藏品的各类问题,一旦做出判定,则买卖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判定结果,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对异议方实行双封并公告黑名单。核心团队成员组成员名单将在自律公约正式下发时公布。如仲裁成员调整,我们会随时以公告形式对盟友公布。


我们计划在一周后正式实现这份公约,并开始逐一为愿意接受这份自律公约的盟友挂上勋章。
届时我会另外开一份主题在【站务管理】区,所有需要申请勋章的,均可跟帖申请。

请盟友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恩!






作者: bsgong    时间: 2012-11-11 19:01

作者: 一壶茶一份缘    时间: 2012-11-11 19:01
这个好。必须顶。买的舒心,用的放心
作者: li9366    时间: 2012-11-11 19:02

作者: 桌子    时间: 2012-11-11 19:03
不错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12-11-11 19:04
支持、
作者: booboo616    时间: 2012-11-11 19:06
非常好!强烈支持!
作者: 秋雨昊    时间: 2012-11-11 19:06

作者: 秋叶    时间: 2012-11-11 19:09
为啥不作为交易规则的一部分?
作者: 青岩    时间: 2012-11-11 19:11
这个好
作者: 抚云阁    时间: 2012-11-11 19:12
诚买诚卖!坚决支持!
作者: shouji1234    时间: 2012-11-11 19:13
绝对支持!
作者: 网络ぁ疯子    时间: 2012-11-11 19:18

作者: 大脚    时间: 2012-11-11 19:19
大大滴支持
作者: 九思精舍    时间: 2012-11-11 19:21
绝对支持
作者: 湛悟斋    时间: 2012-11-11 19:22
首创
作者: gxdclxf    时间: 2012-11-11 19:22
支持如假包退行业规则
作者: 酋长    时间: 2012-11-11 19:25
支持。严重支持
作者: whaz    时间: 2012-11-11 19:27
支持,顶上。
作者: 老鹏    时间: 2012-11-11 19:31
诚信为本,支持个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2-11-11 19:34
已修改部分。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作者: 以壶世友    时间: 2012-11-11 19:34
大力支持。
作者: 清茶淡淡    时间: 2012-11-11 19:35
支持 支持
作者: 大张    时间: 2012-11-11 19:38

作者: 新茗陽茶莊    时间: 2012-11-11 19:40
這幾點要做到很容易的!!!
支持!!!!

我也跟一個!! 必須的!!
作者: 壶闹    时间: 2012-11-11 19:43

作者: 紫砂中国    时间: 2012-11-11 19:45
支持
作者: 紫砂碗    时间: 2012-11-11 19:46
支持  
作者: 桃林茶社    时间: 2012-11-11 19:48
支持,关于违反自律公约的相关处理措施也要完善。
作者: 之乎者也    时间: 2012-11-11 19:55
真是不错,支持!
作者: 糊涂草民    时间: 2012-11-11 20:00
诚买诚卖!坚决支持!
作者: 堕落随缘    时间: 2012-11-11 20:03

作者: 花香味更浓    时间: 2012-11-11 20:10

作者: 水手    时间: 2012-11-11 20:11
严重支持
作者: 红青百年    时间: 2012-11-11 20:13
应该这样做
作者: 一葉    时间: 2012-11-11 20:19
强烈支持!
作者: 大尾巴鱼    时间: 2012-11-11 20:22
好  这个  相信联盟会越来越强大
作者: 老山东里    时间: 2012-11-11 20:24
还要考虑一下买货或者退货时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谁负责呢?

如果快递公司不负责的话
作者: 秦羨陽    时间: 2012-11-11 20:26
支持,支持!
作者: liuchunhua001    时间: 2012-11-11 20:27

作者: jkyc    时间: 2012-11-11 20:28
支持
作者: 沁园    时间: 2012-11-11 20:34

作者: 花满楼    时间: 2012-11-11 20:42
老乔好提议。
作者: 新茗陽茶莊    时间: 2012-11-11 20:49
本帖最后由 新茗陽茶莊 于 2012-11-11 20:51 编辑

(1) 全新的壺~如沒有確認購買 請勿泡養~尤其一廠壺有貼商標的,沒確定購買請勿撕掉!
     不然下一個買家可能會介意被泡養過了~或者沒貼標籤了!!

(2)作品鑑定 這點比較麻煩~我們再怎麼看好說對~作者不承認也是假的..
    現在還有關係到作者人品的問題~今年他承認了~明年他不認了~或者要收證書費用~不給就不承認~
    這是個棘手的問題!  所以我都會盡量去開證書 賣給能直接來店內上手的朋友!!

個人怕網路交易麻煩,在網路上是不太賣大名家壺的.
建議一定要有證書 或者去補證書!!!
不然事後的問題變數太大了..
這點建議喬大與管理團隊需要溝通一個完善的制度~~
希望聯盟越來越好!

作者: 壶疯    时间: 2012-11-11 20: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乜都话迟D    时间: 2012-11-11 20:59
照片应明确规定至少那几个角度 至少多少张
作者: 静思    时间: 2012-11-11 21:02
一定得支持,想吃仙丹的人太多了

作者: 龍·蓝色记忆    时间: 2012-11-11 21:08
支持支持
作者: 枫林阁    时间: 2012-11-11 21:10

作者: 欧阳府    时间: 2012-11-11 21:12
预约申请交易自律勋章
作者: 马丫    时间: 2012-11-11 21:28
支持!
作者: 画打山    时间: 2012-11-11 21:34
支持
作者: 壶一乐    时间: 2012-11-11 21:41
支持!
作者: 圆镜居士    时间: 2012-11-11 21:54
本帖最后由 圆镜居士 于 2012-11-11 21:56 编辑

建议由梁权兄牵头,成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鉴定委员会,提供重要作品有偿鉴定并开具证书服务。对于一些争议作品或回流壶,由此委员会进行鉴定并开具证书,其效力等同于作者证书。这也可断了某些利欲熏心的陶手的“歪门邪道”,匡正市场风气!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2-11-11 22:01
圆镜居士 发表于 2012-11-11 21:54
建议由梁权兄牵头,成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鉴定委员会,提供重要作品有偿鉴定并开具证书服务。对于一些争议 ...

现在官方证明是作者的,作者不认,我们的一切工作均属徒劳,联盟开具证书目前只能是个人行为,我们负责看大概,看基本面。但就算一切东西都对,哪怕是作者的真迹,作者不承认,那就是假的。谁也没有办法。

作者死后,尚有子女,尚有学生,子女学生死后,尚有孙子徒孙。子女学生可以不承认作者的已经开好的证书,徒子徒孙也一样。所以,补开证书,是一份长期的免劳作的粮票。可供吃千秋万代。

作者: 圆镜居士    时间: 2012-11-11 22:10
乔丹 发表于 2012-11-11 22:01
现在官方证明是作者的,作者不认,我们的一切工作均属徒劳,联盟开具证书目前只能是个人行为,我们负责看 ...

我相信这是紫砂壶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很好的助推力。完全可借鉴书画鉴定领域的一些做法,权威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可代替出版物或作者合影。
作者的记忆力不一定可靠,何况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今天我看自己笔记本上一行字,认为这绝不是我写的,后来猛然想起,那天开会时几乎睡着,这一行便是懵懵懂懂中随便写下的。由此可见,作者的记忆会有偏差。
那么我相信,联盟的鉴定意见是鉴定过程中除作者意见以外的很好的补充。
作者: jue    时间: 2012-11-11 22:37

作者: 崇季布    时间: 2012-11-11 22:39

作者: uifly    时间: 2012-11-11 22:55
不成熟的建议:1.专门成立一个仲裁组,组成人员由版主提名、自荐、会员投票产生,统一处理交易纠纷。仲裁人员可定期不定期更换。2.明确仲裁相关流程,有可操作性。
作者: 长剑    时间: 2012-11-11 23:08
支持
作者: 湛悟斋    时间: 2012-11-12 00:23
好像记得一期节目故宫专家现场鉴定过明清紫砂壶。
作者: 安然    时间: 2012-11-12 00:30
都是为了盟友的利益
作者: 一口茶    时间: 2012-11-12 00:37
支持
作者: fshmt297122775    时间: 2012-11-12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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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砂尚    时间: 2012-11-12 01:06

作者: 爱若清茶    时间: 2012-11-12 01:42
本帖最后由 爱若清茶 于 2012-11-12 02:04 编辑

建议规定如果交易品发到论坛确认是次品或赝品,责任在卖家身上的话,寄回去的风险,理应由卖家承担,现在买家除了赔上汇款手续费,还要给卖家承担路上的风险,很不公平。


作者: TandB    时间: 2012-11-12 04: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andB    时间: 2012-11-12 04: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紫砂恽味    时间: 2012-11-12 09:41
支持
作者: Lim4228    时间: 2012-11-12 11:30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2-11-12 13:26
爱若清茶 发表于 2012-11-12 01:42
建议规定如果交易品发到论坛确认是次品或赝品,责任在卖家身上的话,寄回去的风险,理应由卖家承担,现在买 ...


这个要做到非常难,甚至目前来说是不太可能的。
我们很善良,但我们永远会考虑保护自己。
安全成交200单,只要有一单是故意针对商家的,买家(或纯粹同行)刻意搞恶作剧把交易品通过认可的交易流程毁了。那联盟将背负莫大的责任。这其中的细节,我暂时不想说的太明了。因为行当内的确太多黑幕。清茶不在圈内..........
作者: 兵哥    时间: 2012-11-12 13:31

作者: 德馨茶苑    时间: 2012-11-12 13:36
支持。想玩纯正的紫砂壶,就来联盟~
联盟紫砂,壶友之家~!
作者: li9366    时间: 2012-11-12 13:39
本帖最后由 li9366 于 2012-11-12 13:41 编辑
乔丹 发表于 2012-11-12 13:26
这个要做到非常难,甚至目前来说是不太可能的。
我们很善良,但我们永远会考虑保护自己。
安全成交20 ...

快递可以保价的,大概5%的费用,可由商家支付。这样把风险转到第三方。

作者: 清风竹酒    时间: 2012-11-12 13:46

作者: 水里来    时间: 2012-11-12 13:46
秋叶 发表于 2012-11-11 19:09
为啥不作为交易规则的一部分?

就是。
作者: 不懂茶不懂壶    时间: 2012-11-12 13:49
好模式要顶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2-11-12 13:56
li9366 发表于 2012-11-12 13:39
快递可以保价的,大概5%的费用,可由商家支付。这样把风险转到第三方。

快递是不会保价的,近两年,我邮寄过千包裹。很清晰邮寄公司的规则。
作者: li9366    时间: 2012-11-12 14:03
乔丹 发表于 2012-11-12 13:56
快递是不会保价的,近两年,我邮寄过千包裹。很清晰邮寄公司的规则。

半个月前发顺丰寄件,付10元保价费保的是2000元。快递不保价和各公司的规则有关吧。

作者: 抚云阁    时间: 2012-11-12 14:28
本帖最后由 抚云阁 于 2012-11-12 14:30 编辑

两个字的建议:
第二条第二行第二、三两个字应该由“设计”改为“涉及”。
即由原来的“. . 所有设计各藏品的相关问题. . .”改为“ . . 所有涉及各藏品的相关问题 . . . ”较为妥善,恐是原稿笔误。供乔管参考!

作者: 成辉    时间: 2012-11-12 14:38
严重支持
作者: chd918    时间: 2012-11-12 15:00
说得好!
作者: 紫玉缘    时间: 2012-11-12 15:03
支持
作者: 明理    时间: 2012-11-12 15:47
支持!支持这样,这样才会长长久久。
作者: 方园    时间: 2012-11-12 16:08
严重支持!
作者: 爱若清茶    时间: 2012-11-13 00:36
乔丹 发表于 2012-11-12 13:26
这个要做到非常难,甚至目前来说是不太可能的。
我们很善良,但我们永远会考虑保护自己。
安全成交20 ...

联盟的商家不是个个都可以好像红青百年那样做到诚信待客,不排除有个别商家,故意以次充好,明明商品带有明显缺陷,却冒充全美品出售,如果买家发现问题,最多退货了事,然后继续在联盟浑水摸鱼。

既然联盟核心团队成员会组成交易藏品真伪的判定机构,负责仲裁争议藏品的各类问题,那也完全可以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在论坛公开,并经你们核心团队裁定,是有上述恶意行为的,就应该加以惩罚,别把所有风险都落在买家身上。

作者: xiaohui915    时间: 2013-2-5 15:33

作者: cghcjm2000    时间: 2013-2-5 16:23
已阅,通过!
作者: 红尘宏    时间: 2013-4-28 20:32
跟贴申请一个。给买卖双方一个约束很好。
买的安心,用的放心。

作者: wideland2008    时间: 2013-5-1 09:09
支持!联盟的高级领导常对论坛中的作品给个专家级的点评、让初级玩家会员快速成长
作者: WHY81816    时间: 2013-6-6 21:42
这个  必须的
作者: 铁观音之外    时间: 2013-6-11 21:00
购买紫砂类产品能不能申请先由买家付款到联盟,产品先由鉴定团队上手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由鉴定团队将所购产品发送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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